案例1:2019年9月9日15时许,常州大学席某在学校上网时,在QQ上收到好友的信息称自己的朋友急需用钱,向席某借钱,席某先通过微信扫描对方发来的微信收款二维码的方式付款980元;后对方让席某用微信添加一好友(wxid_xhchxzfpbt8112),席某又通过自己的微信向此微信号分六笔(1000元,1000元,1000元,1000元,1000元,800元)共计转账5800元,随后此微信号向席某提供另一微信号(wxid_a54pot21u0pm22),报警人再次通过自己的微信向此微信号分六笔(1000元,10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720元)共计转账5220元。前后总计转账12000元。后席某向好友打电话核实,对方称自己的QQ号被盗用,受害者方知被骗。
案例2:2019年9月10日14时许,常州大学代某在宿舍微信聊天时,看到有人在兼职群发布兼职刷单的信息,后受害人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对方微信:pdy00689),对方以刷单返佣金的方式让受害人通过微信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分四次转账到对方账户共计人民币11504元,至当日18时55分许受害人联系不到对方时知受骗。
案例3:2019年9月11日15时50分许,常州大学陈某在宿舍接到一个电话(15276122532),对方自称是360平台客服人员,称国家不允许在校大学生贷款,要将受害人的校园贷款信息删除,需加对方QQ号,后受害人添加对方QQ(2644230021,昵称:360金融服务),受害人按对方要求用手机在一些贷款平台上贷款至自己的微信账户上,再按对方要求通过微信分两次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账总计17000元人民币后,后受害人联系不到对方时知受骗。
案例4:2019年9月上旬,常州大学黄某在UK(聊天软件上认识一女的,后黄某加对方微信聊天,二人成为男女朋友,对方称要管理黄某的钱,后黄某自13日至16日分多次用微信向对方微信转钱,共计8604元,后无法联系对方时发现被骗。
案例5:2019年09月25日21时左右,常州大学张某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称刷评论结工资,9月26日07时,张淑芳用QQ加了短信上的QQ(734573138、3007537455),对方让张某刷单返现赚钱,张某同意后,用微信扫对方提供的二维码支付99.5元,对方返现105元,后张淑芳继续用微信扫二维码支付了900元(500元、400元),用支付宝扫二维码支付了9600元(500元、500元、500元、500元、900元、900元、700元、900元、900元、900元、900元、900元、500元、100元),对方继续让其刷单,但是一直不返现,张某方知被骗,共计损失10494.5元。
案例6:2019年9月20日14时许,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王某在宿舍接到一个自称天猫客服的电话(电话:17800236180),对方称受害人被人误开通了天猫商城的VIP会员,每月产生扣款,受害人按对方要求操作关闭VIP,受害人按对方要求在其他平台进行贷款,后受害人通过银行转账到对方银行账户共计人民币32055元,至当日16时10分许受害人联系不到对方时方知受骗。
- 上一篇:2019年敲诈勒索案例1
- 下一篇:2019年诈骗案例汇总6